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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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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直游园项目绿化施工


时间:2016-10-24    浏览人次:      【打印】 【关闭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00G162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直游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直游园项目绿化施工
2.2建设地点:南直路与东直路交口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267公顷
2.4投资估算:约为2484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5月31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广场铺装、园林小品、绿化工程等,约为700万元;
第二标段:管理用房、公厕、广场铺装、园林小品、绿化工程等,约为500万元;
第三标段:广场铺装、园林小品、绿化工程等,约为500万元;
第四标段:广场铺装、园林小品、绿化工程等,约为500万元。
投标人只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资质应满足:
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第一、三、四标段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备三项合同额均在5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页公示截图(网页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3.3要求第二标段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备三项合同额均在50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页公示截图(网页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第一、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贰级及以上省级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
3.5.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应不超过两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8投标人投标时未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建筑施工投标人名单"。
3.9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建造师(第一、三、四标为项目经理、第二标段为建造师)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其申请将被否决。
3.10资格审查及开标阶段,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第一、三、四标为项目经理、第二标段为建造师)须到场参加,必须按照要求参加开评标全过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一、三、四标段: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9)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岗位证书;
(10)拟派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1)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
(12)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备三项合同额均在5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页公示截图(网页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第二标段: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4.4.1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
(1)联合体协议书;
(2)单位介绍信;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
(7)资质证书;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11)《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2)拟派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13)拟派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安全员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14)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
(15)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备三项合同额均在50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页公示截图(网页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4.4.3园林绿化施工单位: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7)营业执照;
(18)资质证书;
(1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0)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21)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岗位证书;
(22)拟派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第二标段:非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以下资料
(23)单位介绍信;
(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6)营业执照;
(27)资质证书;
(28)安全生产许可证;
(2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0)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2)《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33)拟派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34)拟派项目班子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安全员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35)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
(36)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具备三项合同额均在50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网页公示截图(网页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4.5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及报名登记人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地铁大厦A区3层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申请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451-84671894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道里区群力新区金江路与群力第四大道交叉口天鹅湾大厦十三楼
邮  编:150076
联系人:付安东、刘向晖
电  话:0451-84533601
传  真:0451-84516103
电子邮件:hrbpushi@163.com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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