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招标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正文

三环信息苑11号楼改造工程施工


时间:2017-07-10    浏览人次:      【打印】 【关闭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00G171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环信息苑11号楼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发公共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环信息苑11号楼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92号
 
2.3建设规模:约32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10日,共3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参加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申请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其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其申请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在所投标企业担任过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备案合同、政府主管部门(包括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网页公示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3.9拟投项目班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施工员(1人)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质量员(1人)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员(1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
 
(13)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投标期限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7.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锁或用户名密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投标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企业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下同),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发公共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雪
 
电 话:0451-86600042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十三层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刘萍、许万宇
 
电 话:0451-84533601
 
电子邮件:jszbdl@163.com
 
2017年7月10日
返回手机版

公司司训:专业、严谨、真诚、务实


版权所有: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黑ICP备00000000号    技术支持:联建科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13层    电话:0451-84533601     邮箱:js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