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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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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兴利村、靠山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时间:2017-04-24    浏览人次:      【打印】 【关闭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G0100G17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兴利村、靠山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哈发改审批[2012]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哈尔滨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城郊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兴利村、靠山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西大街打通工程道路两侧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60万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761日至2017831日,共9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围挡施工(约8000延长米);第二标段:场地平整(约60万平方米),投标人只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市政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业绩要求: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20141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有二项围挡施工等类似业绩(要求施工合同价500万以上),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备案合同、政府主管部门(包括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网页公示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20141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有二项场地平整等类似业绩(要求施工合同价1500万以上),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备案合同、政府主管部门(包括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网页公示截图、竣工验收报告,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3.9拟投项目班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610月至2017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424日至20174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只需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10)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11)施工员(1人)身份证、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身份证、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身份证、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12)《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3)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

7.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3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或用户名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4将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查询结果为准,下同),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哈尔滨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城郊分中心

联 系 人:索学斌

电 话:0451-86066217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十三层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付安东、许万宇

电 话:0451-84533601

电子邮件:jszbdl@163.com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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