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17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进街地道涵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6]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荣进街地道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项目地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荣进街地道涵工程起点规划动力东西街22,终点松梅街;松梅街打通工程起点松乐街,终点通乡街。
2.2工程投资估算:约9800万。
2.3计划工期: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荣进街下穿铁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地道涵工程、排水工程、建筑工程)。
第二标段:松梅街打通工程(道路及排水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第一标段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第二标段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第一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第二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经查实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后,其申请或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开工时间为准)至少须具备一项涉铁的桥涵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5000万以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为申请人业绩),且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开工时间为准)内至少须具备一项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网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为申请人业绩),且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应有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3.6申请人未被列入“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中。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3.8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申请;兼投两个标段的,各标段人员不得重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允许变更。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11申请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申请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其申请(投标)将被否决。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两个标段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具体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9家。当具体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等于或少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做限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购取招标文件,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5. 申请登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5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申请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公章);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加盖印章的项目经理最近6个月(2016年10月至2017年03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一标段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的高级工程师证书、施工员(2人)及质量员(2人)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标段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的高级工程师证书、施工员(1人)及质量员(1人)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3)业绩证明材料(网页中标公示截图及可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申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2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要求为:第一标段为市政工程专业(或铁路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第二标段为市政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资格申请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否决。
8.3申请登记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申请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申请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审查委员会审查时将查询申请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申请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资格预审申请。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将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中标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中标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十三层)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付安东、邱荣华
电 话:0451-85433601
日 期:2017年04月25日